根据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棉总公司”)按照以直属库及现存有储备棉和曾获得中储棉总公司安全或业务先进单位的代储库为主的原则,确定了2011年度棉花收储第一批备用仓库,现公示如下:
1、天津宏棉公司杨柳青仓库
2、保定棉麻定州仓库
3、中棉廊坊储运公司
4、衡水棉麻公司储备库
5、江阴市协丰棉麻有限公司
6、连云港新苏豫棉花储运有限公司
7、南通市棉麻公司保税库
8、高密采购供应站
9、禹城棉麻公司
10、苗宝种业公司
11、平原采购供应站
12、南阳棉花储运公司仓库
13、河南豫棉物流有限公司
14、湖北银都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15、荆州市荆储棉业有限公司
16、襄阳市棉花中转储备库
17、湖北仙桃市华泰纺织有限公司
18、安徽省棉麻公司巢湖经营站
19、陕西棉麻西安转运站
20、山西棉麻侯马采供站
21、甘肃省棉麻总公司六九六一处
公示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至1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仓库如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信(传真)形式,署名对公示库点安全条件、管理水平、资产状况等方面情况和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同时,请各有关直属库对公示名单中其监管范围内的第一批备用仓库安全条件及仓容情况进行复查核实,并于8月19日下午5点前将复查情况报总公司仓管部。
联系人:刘思名
联系电话:(010)58519393,传真:(010)58519394,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