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辞去孚日股份独董职务后,李质仙因连续多次未出席鲁泰A召开的董事会,遭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对于分析师是否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董这一问题,再次引发业内热议。
来自深交所公开信息,李质仙身为鲁泰A和孚日股份的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出席今年7月15日至8月17日期间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十四次、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及8月23日至10月26日期间孚日股份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会议,且均未委托其他董事代理表决。
鉴于上述违规事项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3.1.6条的有关规定,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7.3条,深交所于11月24日对李质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抄报有关部门。
据了解,李质仙原为国泰君安研究所纺织和服装行业的资深分析师,目前担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销售交易总部董事总经理,并身兼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中国纺织企业家联合会、中国纺织规划研究会的常务理事;同时,他是最早涉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券商分析师之一,曾受邀出任华升股份独董,后来被相继聘为申达股份、孚日股份、鲁泰A的独董。
事实上,李质仙曾于8月31日曾向鲁泰A董事会提出由于其个人原因辞去独董职务的申请。但由于李质仙辞职将导致鲁泰A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独立董事人数应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的规定,李质仙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寻找合适的独立董事人选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此外,他还于11月4日向孚日股份提出辞职,并于26日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