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日前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
海关总署要求全国海关落实好新修订的海关对企业分类标准,使更多进出口业务量较小的中小型企业评定为AA、A类企业,并为AA类中小企业提供“担保验放”、“集中申报”、“24小时预约通关”和不实行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制度等便利通关措施。同时,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适用范围,使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更便捷的通关便利。
海关还将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并制定相应的海关操作规定,落实好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