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2年2月5日, 全国新体制棉花公证检验情况如下:
全国累计检验量2056.14万包464.7万吨,比上年度同期(234.4万吨)增长230.3万吨、增长率98.3%,比上年度全年(268.3万吨)增长73.2%,比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1894.4万包426.9万吨)的历史峰值增长8.9%;其中新疆检验量1394.3万包315.6万吨,比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1197.5万包270.1万吨)增长16.8%,内地各省检验量合计661.8万包149.1万吨(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696.9万包156.8万吨);新体制棉花加工厂开工率86.3%,已开展加工的1695家加工厂全部实施了仪器化公证检验,比上年度同期增加202家,比上年度全年开工的加工厂数量增加153家;全国已开展检验的实验室76家,比上年度增加1家。
公证检验工作开展的第23周(1月30日-2月5日),全国检验量趋势呈现春节长假后的恢复性增长,周检验量为24.5万包6.2万吨;其中新疆周检验量3.0万吨,内地各省周检验量合计3.2万吨。与上一期相比,新体制棉花加工厂开工率增加0.3个百分点,全国累计开展检验的加工厂数量增加6家,实验室数量持平。
各产棉省中,新疆检验量为1394.3万包315.6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67.9%,比上年度同期增长83.4%,比上年度全年(186.8万吨)增长约七成;其中新疆地方检验量843.3万包191.0万吨,建设兵团检验量551.1万包124.5万吨,地方与兵团检验量比例约为61:39。
内地检验量超过35万吨的产棉省有山东、湖北,其中山东检验量170.1万包38.3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8.2%,比上年度同期增长157.0%,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63.9%;湖北检验量为163.6万包36.9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7.9%,比上年度同期增长147.1%,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111.6%。
河北检验量120.9万包27.1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5.8%,比上年度同期增长177.8%,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88.6%。
安徽、湖南、甘肃检验量分别为11.9万吨、9.9万吨、7.9万吨,分别占全国检验量的2.6%、2.1%、1.7%,检验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明显。
江苏、江西、河南、天津检验量在5.3-3.1万吨之间,占全国检验量的1.1%-0.7%,检验量均超过上年同期,其中江苏检验量尚未达到上年度全年检验量,约占上年度全年检验量的84%。
浙江检验量0.6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0.1%;山西、陕西检验量均不足2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