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针织内衣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124家企业生产的124种针织内衣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03、《消费者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 5296.4-1998等相关产品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针织内衣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纤维成份及含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9 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纤维成份及含量、耐洗色牢度、pH值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11年针织内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