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统计部门的消息,据抽样调查显示,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23571元,同比增长13.2%。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21785元,比上年增加2230元,增长11.4%;人均消费性支出14483元,同比增加961元,增长7.1%。据测算,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742元是由于物价上涨所致,即消费支出增加额中有742元被物价上涨冲抵。
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12758元,同比增长33.2%,成为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决定因素。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收入664元,同比增长5.2%,成为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原因之一。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429元,同比下降52.3%。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9720元,同比增长0.1%。其中,由于城镇建设拆迁改造带来的赔偿收入人均1437元,成为转移性收入增长的决定因素。
消费方面,生存型消费增长较快。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5027元,增长15.0%;衣着消费支出1779元,增长34.9%;居住消费支出1533元,增长3.4%;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022元,增长19.7%。发展享用型消费支出“二升二降”: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943元,增长7.6%;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422元,增长12.6%;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280元,同比下降24.6%;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475元,下降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