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乔丹体育公司,因为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向中国法院提交的一纸诉状而出现了变数,乔丹指控乔丹体育未经其许可而“蓄意且毫无顾忌”地使用其姓名,并且误导消费者。此案一旦进入审理程序,乔丹体育的IPO很可能暂时停止,待法院作出判决后再作定论。
现在,面对乔丹的起诉,舆论对乔丹体育充满了道德谴责,指责其是一种“傍名人”的商标抢注。但是,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商标抢注本身是一种法律允许的行为,这反而体现了乔丹体育具有敏感的商业头脑。从1984年建立,经过20多年的发展,乔丹体育到现在的年营业收入已经接近30亿元,在某种程度上也证明了这家企业的成功。虽然这其中不能完全排除利用了乔丹的名人效应的因素,但对于真正了解这家企业的大宗客户来说,是不应该也不可能产生这种误解的。而证监会发审委在审核乔丹体育的IPO申请时,肯定也不会将其误解为有美国人乔丹参与其中,否则,审核就真的是天晓得了。
对于我们这些旁观者来说,无论这起刚刚揭幕的诉讼案最终结果如何,都是一堂生动的商法课。对于乔丹体育来说,它既然以擦边球的方式使用了乔丹这个名称,就必然要付出某种代价,现在它在IPO上的受阻便是其一。如果这场官司最终输了,那么不仅其上市将变得遥遥无期,乔丹体育积数十年心血积累起来的品牌效应也将受到重创。
而对于美国人乔丹来说,则同样有教训可以吸取。作为一个已经广泛涉足商业领域的体育名人,乔丹的名字自然拥有丰富的商业价值,但是,他没有在中国将自己的中文名及时进行商业注册,被他人捷足先登而利用了,这只能说明他和他的团队还缺乏全球眼光。在他的影响力早已进入中国后,即使乔丹体育已经以其中文名字注册了商标,他也应该趁着对方还没做大之际及时与其进行协商转让,从而在中国市场上收获更多的商业利益。
市场经济的发展早已打破国界,各种利益纠结也随之产生。全球通行的商标法则规定了注册优先的原则,这为解决这类纠纷提供了便捷的途径,但确实也让一些被抢注者的利益受损。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只能是所有市场参与者都提高商标法律意识。现在,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已经成为平常事,但有些企业也面临商标权纠纷。围观乔丹体育案这一堂生动的商法课,有利于我们以后保护好自己的商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