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日,探路者(甲方)与江苏嘉茂商业有限公司(乙方)在江苏省常熟市签订《合资意向书》,约定由公司和嘉茂商业共同出资设立户外合资公司,嘉茂商业将合法取得的30年Discovery Expedition品牌与户外相关的资源(具体品类由双方另行界定)及其相关的全部权益无偿投入合资公司,同时将取得授权对应的包括应付Discovery 公司品牌使用费或相关协议内列明的保证金等相关义务(该品牌使用费及保证金等相关义务以乙方与Discovery Expedition品牌的合法授权方签约的协议中约定为准)一并转由合资公司承担。合资公司将以Discovery Expedition品牌为载体,专注于国内快速兴起的户外休闲市场,设计开发以创新、探索、城市、乐趣为主题的户外功能休闲用品,并借助于公司在国内户外用品行业中的专业性优势,加强对合资公司的运营管理,通过品牌连锁的方式在全国快速有效拓展市场,提升Discovery Expedition品牌在国内户外用品行业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合资公司经营业务的良好发展,为合资公司的股东带来投资收益。
根据《合资意向书》的约定,双方同意合资公司设立时由嘉茂商业控股,公司以现金出资并占有不少于35%的股权,具体的股权设置经公司及嘉茂商业双方进一步讨论后通过签订《合资经营合同》明确。
本次投资行为的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