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国内纺织品上市公司深圳富安娜状告上海罗莱家纺商标侵权一案告一段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富安娜胜诉,罗莱家纺赔偿富安娜10万元。新浪财经发现,罗莱家纺旗下官方网站今日公布了一则致歉声明,表示服从判决,并且不会继续上诉。
富安娜状告罗莱家纺盗链
富安娜代理律师景灿指出,2009年,罗莱家纺购买谷歌(微博)"赞助商"链接,搜索富安娜获得的链接,如"买富安娜,到LOVO(罗莱家纺旗下品牌)",导向的均是罗莱家纺的网站。
中国家纺协会吴兵指出,家纺协会曾经从中协调,罗莱家纺当时承认此事是经销商所为,但是此后又重复盗链行为,"富安娜,全场一折"链接仍然导向罗莱LOVO品牌网站。
2010年7月,富安娜一纸诉状将罗莱告上法庭。董秘胡振超指出,罗莱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他透露,此前,包括梦洁、多喜爱等其他13家家纺品牌都受到过盗链侵权。
富安娜胜诉罗莱官网发表致歉
经过两次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富安娜胜诉,罗莱向富安娜赔偿经济损失以及诉讼支出10万元。
判决指出,确认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使用“富安娜”为关键字对其经营的lovo网站进行网络推广、宣传,侵犯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权。
今日下午,罗莱家纺在其品牌LOVO网站发出致歉声明,称不会再继续上诉,并将以此次事件为鉴,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化建设。富安娜董秘胡振超称将把罗莱赔偿的10万元捐给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