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盟(EU,europa.eu)公告,3月21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提议采取行动,通过多项措施,为欧盟企业进入其他国家公共采购市场提供公平机会和营造有利环境。拟提议法规将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保证欧盟自身公共采购市场维持恰当开放程度;欧委会可同意欧盟政府合约授予方,对高于500万欧元的合约,将那些大量容纳外国产品和服务的投标者排斥在外,只要这些合约尚不属于当前欧盟所达成国际合约承诺开放范围;对某些严重且多次歧视欧盟供应商的非欧盟国家,欧委会将形成处置机制,如果此类非欧盟国家不积极谈判解决开放不对等问题,那将限制这些国家企业进入欧盟市场;在非正常低价合约授予上增强透明度,以遏制非欧盟供应商在欧盟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
欧盟贸易专员古赫特在新闻发布会上评论说,这是一项“胡萝卜加大棒”式的政策,目的在于促使其他国家向欧盟对等开放市场;他不认为会引发报复。
欧洲相关人士评论指出,这些措施明显带有向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等国施加压力的意味,其中部分含有“只购买欧洲(Buy European)条款”;法国在促成上述政策出台上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