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欣龙之前已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确认自有的217.31亩土地(证号为老城国用(1999)第99号、下称“217地块”)及371.24亩土地(证号为(2005)第788号、下称“371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目前,“217地块”已被正式确定为商住用地性质,并已取得了新的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老城国用2012字第1371号);“371地块”的初步设计方案已经完成,公司根据要求已将该方案上报至政府相关部门,其用地性质及相关控规指标尚在审批过程中。
鉴于公司“217地块”已取得了新的土地使用权证,公司以该地块及地块上12,963.14平方米建筑物评估作价注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欣龙丰裕实业有限公司。欣龙丰裕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至目前止,公司除了已现金投入800万元以外,其余4200万元一直未有注资到位。本次将以上述“217地块”及该地块上12,963.14平方米建筑物评估作价人民币14,958.47万元注入补足公司对其入资人民币4,200万元,评估价值与入资额的差额10,758.47作为资本公积入帐。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