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于2011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拟使用4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11年11月4日至2012年5月4日),公司承诺到期以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现接到公司财务部通知,财务部已于2012年5月3日用自有资金43,800万元归还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