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大电子商务在行业的推广应用力度,通过示范带动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国纺织服装流通领域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以信息化促进纺织流通现代化,是提高纺织品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惠及民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行业整体应用水平较低,不同区域间发展差距较大,信用、支付、物流、税收等支撑体系尚不完善,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引导作用,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3-5年,在纺织服装流通领域培育15-20家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发挥其在创新商务模式、降低成本、整合资源、开拓市场、刺激消费、健全产业链、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引领经营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标准制定和价格形成,带动上下游关联单位协同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实现行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创建示范单位
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商户(企业)、成长型品牌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形成工作合力。遴选确定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后,由分会发文公布。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评估,对不再符合示范标准的取消资格。
(二)加强引导示范
加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宣传力度,发挥其在培育新模式、开拓新领域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广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提升效益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其它企业加强电子商务应用,增强电子商务模式、技术和服务创新能力,扩大电子商务应用领域和市场规模。
(三)优化发展环境
以示范工作为突破口,探索完善行业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健全支撑体系,建议各级政府出台促进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措施;以示范工作为依托,建立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跟踪评估与统计分析工作机制。
四、工作程序
(一)评审程序
1.各单位申报。符合《纺织服装流通领域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规范(试行)》(见附件1)的各相关单位,认真填写相关材料,按要求及时报送。
2.专家评估。流通分会组织业内专家依据示范创建规范进行评估,拟定示范单位。
3.结果公示。将拟定的示范单位名单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官方网站公示。
4.发文公布。流通分会发文公布示范单位名单,并在分会年会上授牌。
(二)申报材料
1.中国纺织服装电子商务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
2.示范单位申报书内容提要(见附件3)
(三)进度安排
1.单位申报。2012年6月15日前各成员单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流通分会。
2.专家评审。2012年6月底前完成。
3.结果公示。2012年7月中旬前完成。
4.发文公布。2012年7月底前完成,并举行授牌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示范工作,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电子商务示范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政策扶持
严格按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规范(试行)》的标准和要求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对行业电子商务发展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
(三)做好总结宣传
分会将加强对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的跟踪和研究,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典型单位宣传力度,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示范单位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沟通。
六、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国学
电 话:010-85229318 13910183672
邮 件:zgx0925@126.com
传 真:010-85229542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流通分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纺织服装流通领域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规范(试行).
附件2:中国纺织服装电子商务示范单位申报表
附件3:示范单位申报书内容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