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于2012年6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高利民先生的函告,高利民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签订了《质押合同》,已于2012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6月15日起至高利民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高利民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13,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0%;截至到目前,高利民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