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7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租资产的议案》,控股子公司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拥有的玻璃纸生产相关资产,出租给浙江元泰特种膜有限公司管理经营。标的资产原值79,282,945.70元,净值为55,384,757.57元。租赁费每年556万元,出租期限为15年,交易总金额为8,340万元。经本次董事会讨论通过后,责成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租赁协议签订及资产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