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特别提示各交易商: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关于存放于新疆指定交割仓库的新疆棉用于商品棉交割的通知》(2012年第5号)规定:“参与商品棉撮合交易的新疆当年生产的棉花只能用于下一年7月及以前月份的交易品种的交割。否则,卖方须承担500元/吨的铁路运费补贴”。根据以上规定,卖方将存放于新疆指定交割仓库的2011年度生产的新疆棉,参与集中交割的最后一个交易品种为MA1207。
此后,卖方只能将2011年度生产的新疆棉参与MA1208及后续各品种的提前交割。请各相关交易商提前做好交割安排,以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