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客环保于2011年6月24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出具信用证保函及其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在原2.7亿的授权额度基础上再新增1亿元(折合人民币),新增担保额的期限为二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方式等由公司依据本议案与相关银行订立担保合同予以明确。
2012年8月9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12年8月9日至2013年8月9日期间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在人民币5,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交通银行滁州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截止2012年8月13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