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及公司董事长梁伟东于2012年8月30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各一份(编号分别为:粤证调查通字12076号、粤证调查通字12077号),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未依法披露董事长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2、梁伟东:因你涉嫌违反证券信息披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梁伟东,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全力配合调查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