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即日起开展对各棉花收购点、加工厂、储备库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加工、储存场所,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昨日,自治区安委办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棉花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扎实开展棉花收购、加工、储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对超规模储存、收购,消火栓损坏,籽棉堆垛未使用阻燃篷布苫盖等严重违章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防不法分子实施纵火破坏活动。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