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冰岛评论报道,欧洲自由贸易区法庭18日在卢森堡开庭,就冰储案举行口头辩论听证会。该案由欧洲自由贸易区监管局控告冰岛违反义务,未遵守欧洲经济区存款担保法令,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对冰岛LANDSBANKI银行属下的伦敦和阿姆斯特丹分行的存款人未能及时足额赔偿储户存款。
在此法令下,冰岛政府有责任在一定的时间限制内赔偿储户存款。英国和荷兰因先行支付了各自国家储户的存款,因此要求冰岛支付同等赔偿金以及利息。冰岛雇佣的英国律师则辨称,金融危机时冰岛已无力承受如此巨大的债务,这也将银行责任与国家责任画等号。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签约国需要承担此责任和义务。英国和荷兰支持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区监管局,称不管金融危机有多么严重,冰岛政府都有责任赔偿存款人的利益。而挪威和列支敦士登则支持冰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