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纺织10月10日晚公告,根据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公司被列入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自2007年10月起享受国家有关民品企业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实行比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优惠政策。
现国家“十一五”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政策已经到期,“十二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政策的具体执行措施处于衔接期间。根据国家民委下发的《国家民委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落实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政策的通知》,在新的办法出台之前,暂维持原有做法。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拨付的2012年度第三季度贷款利差补贴合计788.74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该笔政府补助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