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年轻人报》报道:10月25日,越南国会代表讨论仍存在不同意见的《税务管理法补充和修改法草案》,进出口商品的缴税期限成为代表关注的焦点。现行《税务管理法》允许用于服务出口的物资、原料等进口商品的缴税期限从海关申报单登记当天起计,共275天。
对于特殊情况如企业的生产周期、物资储备、原料等可按政府规定相应延展缴税期。本次《税务管理法》的修改要求进出口的商品在通关或商品解押前必须缴税。胡志明市国会代表陈游历称,如按本次修改,进口和出口加工业将增加15亿美元的费用,出口成本增加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