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方认为全面的欧美FTA协定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取消关税。协定将尽可能取消跨大西洋贸易领域工业品和农产品全部关税。虽然目前欧美关税税率较低,但双方贸易量庞大,进一步降低关税仍存在巨大利益空间。
(二)服务自由化。协定将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并建立政策制定者良好合作框架,内容需超越彼此目前已达成的协定作出的承诺,需解决州或省一级(sub-federal)层面国际竞争领域的有关壁垒。
(三)公共采购。政府采购对欧盟举足轻重,所涉企业产值占欧盟GDP的25%,关系到3100万就业岗位。协定应促使各级政府尽可能地使企业享受同等国民待遇。
(四)政策制定领域开展合作。协定应设立机制,致力于解决食品和非食品领域的政策分歧,制定严格的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问题,降低企业成本。
(五)协定应在竞争、贸易便利化、劳工、环境和知识产权等领域制定最新的规则。
欧委会贸易委员德古赫特认为,完成以上工作极不容易,成就亦非唾手可得。对于仍然阻碍全球大部分发达国家贸易投资的复杂议题,没有快速有效的解决办法。对欧洲而言,全面参与FTA谈判也非易事,即使总体上大家均支持开展谈判;但一旦涉及具体领域,总有人站出来反对。不管出于短期经济利益还是着眼长远大局考虑,都应支持欧美开展FTA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