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报》网站(www.handelsblatt.com)报道,欧盟委员会副主席雷丁(VivianeReding)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欧盟正推动制定一部新型的“欧盟采购法”,以利欧盟范围内的国际采购。根据新的采购法,消费者从国外订购货物可依个人意愿选择适用欧盟的法律,而非本国法规。企业出口货物时也可以欧盟的法律为基础。这样不仅可以降低成本,而且可以保障法律的执行力,尤其有利于网络贸易。
雷丁强调,制订欧盟采购法不是简单的取代各成员国的国内法,而是在执行各成员国国内法的同时,提供一个新的选择。计划中的欧盟采购法具备合同法的全部基本特征,包括合同签订前的信息保密义务以及合同撤销权利。雷丁称,目前只有9%的消费者从欧盟范围内的其他国家采购商品。对于一些特定的商品价格最多可便宜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