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棉花国家标准GB 1103.1—2012《锯齿加工细绒棉》(以下简称“新棉花标准”)将于2013年9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新棉花标准的顺利实施,当前对新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以及新标准下的贸易结算体系的宣传培训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新棉花标准将对棉花产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应对新标准及新贸易结算体系的变化?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棉花协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
新标准必将对棉花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新修订的棉花标准颠覆了40年来的分级理念。”该负责人的回答开门见山,“40年来形成的品级习惯思维定式即将改变,过去是‘根据三条件综合定品级’,而颜色级则是‘以色分类、以泽定级’。整个产业上的所有棉花分级人员需要重新学习检验技术,纤维检验系统投资建设的棉花分级实验室、进口的HVI检测仪器,其检验规程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其次,伴随新标准的分级理念变化,在中国使用40年的传统棉花贸易结算体系也将发生革命性的变化。新标准中,锯齿棉的质量结算指标由3个增加到7个,即颜色级、轧工质量、长度、马克隆值、断裂比强度、长度整齐度、异性纤维。而品级与颜色级之间没有一一对应关系,所以新的贸易结算体系要推倒重来。这将对我国5000多个有资质的棉花加工企业、1000多家流通企业、10000多家纺织企业进行棉花贸易产生直接的影响。
第三,为配套新标准的变化,国家的收储政策要调整。国家要重新确定棉花收储的标准级、收储范围以及标准级的收储价格。举例来说,2012 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价为;标准级即328(品级为三级,长度为28mm)皮棉到库价格每吨20400元,而执行新标准之后标准级就不再是328,具体标准级是什么,什么样的棉花能够入储及级差是多少,都需要重新定。
期货交易和电子撮合交易的规则要修改;中国棉花价格指数和进口棉滑准税需重新修正。
由于期货交易的特殊要求,郑州商品交易所已于2012年11月公布了新的交易规则和升贴水;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已经着手进行修订,新规则预计将于2013年6月公布。
新的棉花贸易结算体系应势而生
为保护棉花贸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诚信、有序的棉花贸易秩序,规范买卖双方的贸易行为,减少双方之间的贸易纠纷,促进棉花贸易的健康发展,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从2012年5月开始,中国棉花协会牵头组织全国涉棉单位的20余位专家开始起草、修订新标准下的棉花贸易结算体系,经过起草、修改、公开征求行业和社会各方意见后,与棉花国家新标准相适应的国内棉花贸易规则于2012年11月完成。该棉花贸易规则的名称为《棉花买卖合同及一般条款》(适用于国产棉贸易),简称《中棉协—国产棉条款》。
“11月21日,我们对外公布了新的棉花贸易结算体系,其核心是各级质量指标之间棉花差价,不同等级的棉花价差要随市场形势的变化定期调整。”该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目前新的棉花贸易结算体系处于宣传推广阶段。中国棉花协会将于4月中旬举办培训班,推广与新标准适应的棉花贸易结算体系,培训对象为棉花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纺织企业、棉花期货等涉棉企业。
由于新棉花标准和新的贸易规则还没有投入正常使用,目前无法预计到实际困难。当前重要的工作就是尽可能在更多的场合宣传、推广新棉花标准下的贸易结算规则,让各方了解。
据了解,郑州商品交易所去年11月份已将基于新标准的贸易规则公布,即“2013年11月合约”,并在会员单位及交易商的交易规则培训中进行专门的培训。目前郑州商品交易所公布的差价是棉花协会制定的锯齿加工细绒棉质量差价表中的数值。
“这个规则是全新的,之前国内没有任何可以参考的东西,至于当前定的差价水平是否合理,只有在使用中才会发现问题,继而进行调整。”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部副部长李博晰告诉记者。
对于新棉花标准的未来,李博晰表示了充分的信心:“新标准最突出的是由感官检验向仪器化检验的转变,衡量质量的指标也多了,棉花检验的确定性更强,检验结果更具客观性,棉花期货交易来说是有促进作用的。”
建议企业尽快学习新标准,及早进入角色
目前,棉花加工企业和纺织企业对新棉花标准的了解不够多,多数还是等待、观望的态度。该负责人建议,“不管怎样,新的棉花年度就要全面使用新标准了,建议各涉棉企业积极主动参加相关机构的培训班,多学习、了解新标准。企业的棉花检验人员要对新标准的检验办法熟练掌握;对销售人员来说,要尽快熟悉新的贸易结算体系。”
该负责人认为,新的棉花贸易规则只有在实际使用和操作过程中,才能发现问题。同时,2013年国家继续棉花收储政策,将会对新标准和贸易结算体系推广十分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