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莞深惠三市消委会今日发布毛巾比较试验报告称,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东莞、惠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对深圳、东莞、惠州市三地的毛巾类产品进行了抽样比较试验,9个样品标识不规范,纤维含量问题突出,19个样品不符合要求,2个样品pH值超标。
据悉,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由深圳、东莞、惠州三地消委会工作人员分别在三地市场模拟普通消费者随机购买,共100个,其中深圳市场60个,东莞市场25个、惠州市场15个。本次检测依据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本次比较试验共检测10个项目,分别为标识、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断裂强力、吸水性、脱毛率和染色牢度(包括耐皂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和耐湿摩擦色牢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