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储企业:
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工作于9月9日正式启动,为确保收储结算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储货款结算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我公司在收到交储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验证无误后支付全部货款。 二、付款顺序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签收的先后顺序进行,如同时签收的,按照入库先后顺序办理。 三、所有储备棉货款均由我公司统一与交储企业直接结算,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采取和接受任何第三方办理结算。请相关企业仔细了解收储结算程序,以免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