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晚间,澳洋科技(002172)公告称,公司2日收到下属子公司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阜宁澳洋联营公司甲乙(连云港)粘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乙公司”)应付韩国人白穆基、韩昌佑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26,500,774.53元的债务,由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达成民事调解,甲乙公司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偿还该债务。由于甲乙公司资金紧张,该债务在2013年12月31日到期日前未能清偿,存在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
阜宁澳洋2010年5月通过收购方式,以3200万元获得甲乙公司41%股权,甲乙公司控股股东为韩国人都学鲁,持有甲乙公司59%股权。截至2013年11月30日,阜宁澳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7,703,084.30元(未经审计)。另外,截至2013年12月31日,阜宁澳洋预付甲乙公司往来货款25,124,755.38元(未经审计)。由于前述事项,可能导致阜宁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预付账款存在减值风险,有可能影响公司2013年合并利润。
目前,甲乙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本正常。澳洋科技将持续关注甲乙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并督促甲乙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尽快与债权人磋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