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全会1月15日以479票赞成、184票反对通过了旨在限制第三国进入欧盟政府采购市场的“新规”,为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进一步展开磋商奠定基础。该法规允许欧盟国家拒绝非欧盟国家企业参与价值500万欧元及以上的政府采购竞标,除非该国对欧盟企业对等开放。欧盟将其视作与第三国进行贸易谈判的工具,“欧盟不想关闭自己的市场,只是希望敦促其他国家向欧盟企业开放”。
该法规针对未与欧盟或WTO签署政府采购协定的国家,但排除最不发达国家,适用于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有50%以上由非欧盟企业产出、且不含税合同总价达500万欧元。为此,欧委会应启动相关调查以决定相关第三国是否“缺乏基本对等”。中国因尚未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而可能成为该法规针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