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老板跑路,工人拿不到工资,扬州高邮市政府要求企业缴存工资保证金后才能招工开工,但对于当地流动资金有限的中小企业来说,每个工人3000元到6000元的“保证金”让他们无力承惮只好暂时拖着。于是,2014年的春天里,高邮的许多服装企业歇业了。
缴纳工资保证金,一个为维护劳动者权益量身定制的制度规定,在一些地方的建筑领域普遍存在,并且成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杀手锏”,对恶意拖欠起到釜底抽“薪”的治本功效,既是制度创新,更是制度创“薪”;既具“高屋建瓴”之功,更有“上层建筑”之意,很多地方的实践也证明,此项制度的前瞻性、可行性与实用性。
工资保证金是不是“万能钥匙”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对于恶意欠薪,无论是什么领域,都可以尝试这项制度,因为是有钱不发工资,针对此恶劣行径,有必要运用抽“薪”之法,可以起到有效的防范。“切一刀”可以有,“一刀切”需慎重。高邮的服装企业是否为恶意欠薪的“重灾区”跑路现象或许有,但至少没有达到“普遍”程度。“一刀切”地施行缴存保证金的措施,值得商榷。
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自然是制度设计初衷∩是,对于中小微企业利益的维护,也不能放松。一方面,我们期待着普通劳动者权益越来越“丰满”;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希望小微企业越来越“骨感”。中小微企业与其员工之间,是一种皮和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众所周知,中小微企业是解决就业的大载体、大舞台之一,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不同时期,劳资关系会有一些微妙的变化。现阶段,一些处于生存与发展困境中的中小微企业,不是“土豪金”,而是残喘的“骆驼”,随时会被“最后一根稻草”压死。要让中小微企业能够“甩开膀子”发展,还需要继续进行“政策造血”,以增强它们整体的“造血功能”。
春寒料峭,工人需要一件权益受到维护的“保暖内衣”,企业需要一件参与市场竞争的“御寒外衣”。鉴于此,服装企业是否施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如何施行,政企要进行平等对话,劳资双方也要进行有效沟通,这种利益博弈只要不在“零和博弈”上较劲,对员工权益进行制度创“薪”,而又不构成企业生存与发展以及正常行为的釜底抽“薪”,就能在“正和博弈”上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