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媒报道,孟加拉国外交部已经致函中国政府,准备有条件接受中方提出的以95%税目商品零关税待遇替代《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特惠税率待遇的建议。
这些条件包括:1、如果零关税待遇被取消,孟方将继续享有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特惠税率待遇;2、中方降低原产地增值标准(中方建议标准为40%,但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标准为35%);3、新的免关税待遇不影响孟方享有的其它《亚太贸易协定》框架下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