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油价大跌并未让中国消费者迎来预期中的成品油价大幅下调。尽管国家发改委周五如期宣布成品油价九连降,但因财政部同时再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令此次汽、柴油价每吨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人民币。
中国财政部周五宣布,周六(13日)起将再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提高0.28元,至1.4元/升。发改委随后宣布,自周六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295元和6,000元。
“我国的消费税不是普遍征收的,仅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等特点的消费品征收。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抑制对能源的过度消费,是国际上比较普遍采用的做法。”财政部网站解释再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时称。
此次政策调整针对成品油消费税,适当提高汽、柴油以及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消费税。自12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现行的1.12元/升提高至1.4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现行的0.94元/升提高至1.1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在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行的同时,中国已在连续两个成品油调价窗口实施了消费税上调政策。此前于11月28日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提高0.12元人民币/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
财政部称,今年内连续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大力度,遏制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和推动绿色发展。
对于是否会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财政部称,需要综合考虑经济运行态势、环境资源状况、节能减排要求、收入分配调控需要等多项因素。今后,将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和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统筹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对此,中国国家信息中心宏观研究室主任牛犁指出,再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主要是为了对冲国际油价下调对国内节能减排的负面影响,政府是从节能减排考虑,加之目前经济形势不好,加税也能增加政府收入。
但他提到,市场原本预期此次国内油价下调幅度会超过500元,但现在却是再次上调消费税,且油价的下调幅度远低于预期,似乎也再次验证“中国油价跟涨不跟跌”的惯例。
此外,他并称,虽然消费税并不是针对所有商品,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面也有限,但从税制结构看,上调消费税后对消费者而言仍然不清楚油品使用中承担的税是多少,加油的时候只体现总的油价,看不到交了多少税。
“这种价内税本身就不利于引导消费者节约能源,中国更应该税制改革入手,将价内税改成价外税,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知道一升油中油价是多少,税是多少,而不是稀里糊涂一笔帐。”牛犁称。
**国内油价九连降**
尽管此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抑制了国内油价的下调幅度,但还是迎来了下半年中国油价的九连跌。
发改委表示,将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由每升1.12元和0.94元分别提高到1.40元和1.10元,影响此次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295元和6,00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
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695元和6,400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根据2013年3月27日起实施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