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多省财政部门获悉,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细节或将不再向社会公布,不过中央要求各地编写本省的财税改革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据悉,地方的方案和中央一脉相承,基本都是从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税制改革、中央地方关系三个方面展开。“税收制度和政策是由中央定的,地方只是执行;中央地方关系的改革设计也不是地方的任务。因此,对于地方来说,财税改革最紧迫的任务是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其中,推进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盘活资产、消解债务,是省及其以下财政机关实施改革的焦点。”一位中部省份的财政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接受记者采访的其他多位省级财政部门人士也均持类似观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除个别省份已经率先公布方案,多数省份方案基本定稿,经过省委批准后将正式出台并对外公布。
四川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称:“四川省的方案还没有走程序,在上报省委获得通过后会尽快出台。”
吉林省财政厅财科所所长张依群表示:“吉林省的财税改革方案已经在内部经过四五轮讨论,目前基本定稿,之后还要上报省政府、省委,获得通过后将向社会公布。”张依群说,吉林财税改革的重点在预算管理上,要通过倒逼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和使用效益,让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发挥财政的乘数效应,尤其关注盘活存量资金。
一位河南省财政厅人士介绍,河南省改革领导小组下面设有9个专题小组,负责经济体制改革的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财税改革专题就由这个小组负责。“我们的财税改革方案已经拟定完毕,上报到了这个小组,据我了解,最新的情况是省委的领导小组已经通过了方案,暂时还没有下发,近期应该会对外公布。”该人士说。
“现在河南的各项改革工作都在推进。省政府将下发一个关于PPP的指导性文件,明确将来公私合营哪些项目可以搞、怎么推进。在这个指导意见的框架下,我们将起草操作指引,实质往前推进。”上述河南省财政厅人士说,“我们的指导思想是,第一步把现有的、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转化成PPP模式,这样可以把存量的资产盘活,也有利于化解存量债务,然后再搞新的项目。”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包括河南在内的多个省份财政部门领导赴京学习PPP模式。
福建省的财税改革则着重探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新模式。福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蒋爱玉告诉记者,福州市每年都会组织编制政府性债务融资计划,提前一个年度编制债务收支计划,经本级政府批准后执行,未纳入收支计划不得举债。
同时,福建省还施行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局长陈道金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根据综合财力,严格控制举债规模和举债方式,科学运用债务率、负债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对债务风险进行动态监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福建省对债务率超过100%、偿债率超过20%或逾期债务率较高的地区,在每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通报。“近期,我们就对5个市县实行债务风险预警,要求这些债务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得增加债务规模。”福建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
举债主体多元化、债务多头管理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一个较大的问题。沿海一个地级市财政局曾做过统计,该市政府性债务包括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等举债单位就有236个。福建省明确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债务管理,各部门举借需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应先会同本级财政审核,并按程序报本级政府同意方可举借。
此外了解到,在湖南省的财税改革方案中,债务管理也是重中之重。在编制四本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湖南研究编制各级政府性债务预算,并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将土地、矿权收入单独编制预算。同时,扩大预算公开范围,把地方政府债务作为“七公开”的内容之一。
同时,湖南省在创新举债融资方式方面颇具特色。湖南限制市县BT、BOT项目,省级层面可灵活采用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PPP及债券、短期票据等形式,着力培育能够发行企业债券的AAA级公司,想办法把各平台公司的现金流整合起来。与此同时,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各省财税改革方案都有各自的特色,但总体思路和中央是一致的。对于地方而言,都希望借财税改革解决目前最紧迫的问题,即财政收支压力大、债务压力大的现状,因此不难理解为何多个省份的改革方案中不约而同地重点聚焦盘活资产、消解债务。”北部某省的一位财政厅人士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