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与执政党28日基本敲定了2015年度税制改革的全部内容,规定到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率比目前至少下调3.26%。政府计划从2015年度起用两年时间分段实施。此外,还新增了加大对上调工资企业减税力度的政策,写入了扩大赠与非课税范围和活跃地方的对策。执政党税制改革大纲将于30日通过。
关于企业所得税率,已基本决定把目前34.62%的标准税率在2015年度下调2.51%。2016年度则通过加强“外形标准课税”(以资本金、销售额和雇用人数等企业实际规模作为征税标准)来确保财源,力争降幅至少为0.75%,并争取在明年的讨论中逐渐积累。政府希望通过上述先行减税政策和支援上调工资双管齐下,以企业活力为杠杆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
对于上调工资的企业,则将放宽“所得扩大促进税制”的条件,让企业享受到更多优惠措施。现行制度中,以2012年度发放的总工资额为基准,2015年度提高3%,2016年度、2017年度提高5%的企业为对象,享受企业所得税减额优惠。本次则修改为,若在2016年度增加4%即可成为减税对象。同时,还放宽中小型企业2016年度和2017年度工资上调条件,将增幅由5%改为3%。
关于赠与税的非课税措施,将从教育和购买住房扩大到可适用于结婚和育儿。关于活跃地方的对策,除了下调将总部职能转移到地方的企业的所得税外,在“家乡纳税制度”方面则把作为减税对象的捐款数额上限翻一番。
关于汽车的环保车减税,税制改进将把汽车购置税等的燃耗标准更换为最新标准并限定车型;对于微型汽车税则新导入环保车减税。
关于企业所得税,经济再生相甘利明28日对媒体表示:“争取在数年以内尽早下调至20%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