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表
1月12日晚上,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从1月12日24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与此同时,汽、柴油价格每吨降幅从395元和380元,分别缩水至180元和230元,折合90号汽油0.13元/升,0号柴油0.20元/升。
除汽、柴油外,本次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消费税也做了相应上调。
经过连续三次上调,目前成品油消费税已累计上涨约50%。从而使国内成品油税负比例增至45%左右。这意味着消费者每加一元钱的汽油,就包含0.45元的税。而这样的税负比例,虽低于英国、德国等西欧国家但已经高过日本、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
目前,欧盟等发达国家油品的税负较重,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分别为56%和50%,美国税负水平最低,在15%左右。我国周边国家中,日本的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分别为42%和30%,韩国的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分别为52%和43%。
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水平后,对主要用油行业和居民消费会持续增加税负。财政部表示,这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继续采取“提税与降价同步实施”的调整方式,兼顾居民和下游企业等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