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公告称,公司于1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2014)台玉破字第5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认为:债务人中捷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务人中捷集团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债务人与债权人也没有重整与和解的申请及计划,且债务人的债权人委员会也同意宣告债务人破产。因而,债务人中捷集团符合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中捷集团破产。
中捷集团的破产将导致其持有公司11295.3997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2%)股权的处置及归属存在不确定性。中捷资源表示,公司将视股权处置情况,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履行公告义务。
同时中捷资源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除前述以外因中捷集团破产而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