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报道,针对规定合同规则的民法,日本法制审议会(法相的咨询机构)的民法小组通过一项修改纲要草案,主要内容是新增有关购物等情况下卖方所出示的合同“条款”的规定。为了应对网络社会,日本希望时隔近120年修改明治时代的法律,以保护消费者利益。政府计划在3月下旬左右向本届国会提交民法修正案,争取早日获得通过。
法制审议会计划24日以上述草案为基础向法相提交报告。修改条款多达约200项,将是自1896年法律出台以来首次大幅修改。
合同条款是为了提高企业与不特定多数消费者之间的签约效率,提前统一规定的条件,广泛涉及到铁路等交通手段的利用以及宾馆住宿等日常生活。但由于其内容十分复杂,消费者在没有充分理解的情况下签约,之后往往会引起纠纷。
基于上述情况,草案不允许单方面出示损害对方利益的内容,并提出了签约后的变更条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条款的问题,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经团联)等担心这会加重有关方面的负担而持谨慎态度,但网络企业为避免纠纷曾要求对相关情况做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