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经济时报》报道,越南财政部日前出台第24/2015/TT—BTC号和第25/2015/TT—BTC号通知,24号通知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2015—2019年东盟—日本全面经济合作协定》;25号通知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2015—2019年越南—日本经济合作协定的特别优惠进口税表》。
报道称,自4月1日起,在东盟—日本商品列表中,将有2874类商品免进口税(占商品总类的30%),另有413类商品将不减免进口税,采用现行的最惠国待遇(MFN)税率。在越南—日本商品列表中,将有3234类商品免进口税(占商品总类的33.8%),另有354类将不减免进口税,采用现行的最惠国待遇(MFN)税率。其中,免征进口税的商品主要有:塑料原料、化工、机械设备、器械、零部件、计算机、电子产品、纤维、纺织原辅料、皮革、西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