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董事会已批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本公司A股,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该等A股上市建议。
不过,该公司表示,于公告日期,尚未厘定建议发行A股架构,亦未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其他任何地方任何监管机关申请批准建议发行A股,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建议发行A股详情另行刊发公告。
同一天,拉夏贝尔还决定变动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的用途。主要变动是,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约33%(相当于约6.04亿港元)将用于偿还集团现有银行贷款;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约20%(相当于约3.66亿港元)将用作寻求补充现有业务之投资及战略联盟的机会及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此外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约20%将用作扩张本集团零售网络,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内地建设新的零售网点及为新零售店铺收购存货;其于款型用途则无大变动。
该公司董事会确认,载列于招股说明书的业务性质并无重大变动。董事会已考虑建议更改部份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的用途对集团业务的影响,认为建议重新分配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的用途可让集团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的使用效率以支持集团的经营及持续扩张,因此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