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拉维《每日时报》报道,马拉维工贸部宣布,马拉维新的商业登记法将于2015年7月1日起生效,该法律旨在禁止外国人在马拉维农村地区经营零售业。在马的外国人中,有较多的中国人和布隆迪人在农村地区经营零售商店和餐馆,他们受新法律的影响将较大。
马工贸部表示,外国人如要在马拉维从事贸易需支付25万美元(约1.08亿克瓦查)。工贸部常秘奇安达表示,从事零售业的外国人只能在布兰太尔、利隆圭、宗巴、姆祖祖、陆钦扎(Luchenza)和卡松古等6个城市经营。所有欲从事零售业的外国人需获贸工部许可,如他们希望在上述指定区域以外的地方经营,还必须获得首席商业登记官和投资审批委员会的许可。
马拉维工贸部长姆瓦纳维卡表示,该法案旨在限制外国人从事零售业,外国商人须在指定区域经营以便监控。他表示,目前一些外国人做的生意是马拉维人能够做的,在马拉维农村可以看到布隆迪人、尼日利亚人、中国人以及其他国家的人在做小生意,这些完全可以由本地人来做。马拉维需要的是能增加就业和税收的外来投资,马政府鼓励外国人在能创造更多就业的制造业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