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中国服装协会会员单位反映,“中国企业报社文化中心”以“中国企业报”的名义,擅自利用中国服装协会发布的“2014年服装行业百强企业”名单,通过“2014年服装行业百强企业表彰发布”的方式向相关企业收取费用。此行为严重违背了中国服装协会开展“服装行业百强企业”的行业初衷与本意,混淆视听,对中国服装协会在行业中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特澄清说明如下:
一、中国服装协会从未与中国企业报、中国企业报文化中心进行合作,更未与中国企业报、中国企业报文化中心合作或授权委托由其表彰发布“2014年服装行业百强企业”。
二、中国服装协会对“中国企业报社文化中心”针对企业收费的“2014年服装行业百强企业表彰发布”行为表示严正抗议和谴责。
三、中国服装协会保留进一步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服装协会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