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4年摩洛哥外贸出现暂时好转
据摩海关统计,2014年摩洛哥货物进出口总额为710亿美元,其中出口242亿美元,同比增长5.9%,进口468亿美元,同比减少0.1%。服务贸易出口161.5亿美元,同比增长4.1%,进口89.54亿美元,同比减少0.3%。出口占进口的比例达72.4%,同比增长4.2个百分点。外贸赤字增速达13.2%,同比下降了1.8个百分点。2014年中摩两国贸易额约为290多亿迪拉姆(约35.6亿美元),同比有所下降。
2014年,摩洛哥共有6200家企业从事货物和服务业出口业务,其中92%的企业出口额低于5000万迪拉姆,只有525家出口企业专业经营出口业务,其余均为季节性和短期经营出口的企业。2014年小型出口企业数量增长了24%。 2/3的出口产品为保税区加工后再出口的产品,其余1/3为摩洛哥生产的产品。2014年,汽车行业出口额达49亿美元,首次超过磷酸盐,成为2014年摩洛哥的第一大出口产品。磷酸盐及其衍生品出口额达46.74亿美元。
摩洛哥对外货物贸易存在较大逆差,且每年都在不断扩大,2014年外贸赤字达226亿美元,按照摩洛哥对外贸易国家委员会秘书长的解释,摩洛哥外贸逆差源于其产业结构不合理,存在出口产品的附加值较低品种少的问题,主要85种出口产品占据了80%的出口份额。摩与56个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并不是造成贸易逆差加重的主要原因,因为只有34%的逆差是在自贸协定框架内形成的。同时,摩洛哥GDP的增速和进口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性,统计发现,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其当年进口额也会相应增长1.5个百分点。
2014年贸易逆差增速自2013年的15%减少至13.2%。摩洛哥对外贸易出现的好转是暂时的现象,摩最大进口产品是能源产品,由于2014年世界石油价格大幅走低,使得摩洛哥进口能源花费减少,另外, 2014年摩洛哥服务贸易顺差增加,达到590亿迪拉姆(约合72.39亿美元),超过了最高的2007年550亿迪拉姆的水平。
二、为振兴出口产业,摩洛哥政府正在拟定2016—2020年鼓励出口计划
据2015年4月27日经济学家报,为了进一步振兴摩洛哥的出口,摩政府计划实施一个2016-2020年综合产业合同的计划(un projet de contrat sectoriel intégré 2016-2020 pour redynamiser les échanges),并推出一揽子措施,这些措施和过去实施的“鼓励出口计划”相比有许多不同和改进,主要有:政府在实施支持出口政策的同时,为企业制定了现实可行的发展目标,这些目标按照行业、地区和市场进行了细分。摩洛哥政府已经将这项计划提交给摩洛哥企业家协会(CGEM)。
该计划主要包括七个措施:
第一,提高出口潜力,目前摩洛哥80%的出口是由500余家出口商完成的,该计划将通过扶持和优惠政策,扩大基础出口商的规模和数量,首先,摩政府将进行调查和统计,重新审核确定有出口潜力的出口商名单,包括审计确定其出口能力和潜力,评估企业的水平和档次,然后,制订旨在扩大出口种类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不断调整,帮助季节性和短期性经营出口的企业成为长期、稳定的出口企业。
规定准入门槛,只有年出口额达到1000万迪拉姆以上的企业可以享受政府出台的鼓励出口政策的优惠待遇,包括享受最高达80%的政府资助,但是规定受惠企业必须允许摩政府审核其报表、海关申报表和营业额等账目情况,以便检查企业所提供的财务信息真实性。加强对大型出口企业的人才培训。鼓励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设立机构或通过代理开拓业务。
第二,在摩政府和摩洛哥出口协会制订的发展框架合同下,出口企业在开展产品促销、考察和参加展览会等活动中可以得到政府的财政资助,金额最高可达所需费用的85%。
第三,建立一个高质量的商业监管体系,监测出口市场的变化,包括海关税率、准入条件、商业政策等,避免出现措手不及的现象。摩政府主管部门正在和拉巴特国际大学和AL AKHAWAYN大学开展合作建立电子信息监视平台。
第四,加强对进口贸易的管理,通过控制进口加强出口,在进口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或不正常情况,及时发出预警。
第五,摩洛哥和56个国家签有自由贸易协定,但只有少数出口商享受到其中的优惠条件并从中获利。摩政府主管部门将帮助出口商提高利用自由贸易协定优惠条款的能力,让摩出口商最大程度享受摩洛哥与其它国家所签贸易协定中规定的优惠政策和待遇。
第六,通过加强培训等手段,提高出口产业各个环节中出口商的经营水平和能力,包括贸易谈判能力、获得贷款能力、市场情况调查能力、运输能力、物流能力等。
第七,加强出口企业之间的横向联合,要求出口企业和出口运转系统(écosystème)及职业协会签约,通过联合获取最大益处,以便在涉及市场准入条件和政府支持项目评估等方面得到帮助。
三、新外贸法加强对假冒伪造商品进口的监督管理
摩洛哥正在拟订新的外贸法,旧外贸法是1997年颁布的,新外贸法制定了对假冒伪造产品进口加强管理的措施,以保护注册专利、商标和设计者的权利。
摩洛哥每年因进口的假冒伪造商品给海关造成税收的损失金额约占GDP 的1.3%(约14.3亿美元/2014年),主要涉及纺织、高档产品、服装、音响、汽车配件及化妆品等。假冒伪造商品的进口还造成了3万个工作岗位的流失。
四、新外贸法增加了涉及关于自由贸易协定商谈方面的条款
摩洛哥与56个国家已签订的自贸协定是在没有相关立法的情况下进行的,为了填补法律空白,新外贸法将增加关于自由贸易协定商谈方面的条款,其中第31条规定,未来新的自贸协定商谈将在政府总体政策框架内进行,政府将任命代表或授权代表进行商谈,在制定好明确的经济、贸易和政治的目标后进行谈判,条款应包括对摩洛哥具体产业和领域的保护,以及摩洛哥享有的特许权利等。
商谈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将自贸协定商谈的具体条款内容及时对外公布,以便可以让所有摩洛哥公民了解内容,便于他们向政府反馈意见和建议,另外,涉及专业等有关问题,政府须向公认的优秀职业机构进行咨询。
五、推行贸易手续便利化措施,实行进口网上申报制度
自4月1日起,在进口许可申请和海关申报业务领域,摩洛哥政府推出网上申报办理制度,宽限过度期2个月,过渡期内新旧两种申报方式同时实行,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上申报,取消纸质申报。这项措施可以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手续费用,减少纸张浪费,主要包括领域:进口手续的登记签名、预付款指定、进口业务银行付款、资金处理、海关入账、进口查账和付款账号更改等方面。这些措施将提升摩洛哥在世界银行贸易便利化排名中的位置,摩洛哥政府制定的目标是要在世界银行“边境关口贸易手续简化”排名中,进入世界前二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