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一直积极鼓励和扶持本土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但高额的外汇汇出税影响了企业对外融资成本,为尽快转变这一局面,据厄《商报》报道,7月22日,厄货币金融管理委员会颁布决议,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本国企业,在偿还对外借款时免缴5%的外汇汇出税。
决议内容规定,免缴外汇汇出税的条件包括:资金必须是外国政府或金融机构的贷款;贷款必须在厄央行登记;借还款时间超过1年;资金用于企业生产、扶持小微企业、住房等。
外汇汇出税是厄财政第三大来源,目前税率为5%。据厄税务局数据显示,2014年厄政府共收取外汇汇出税12.6亿美元。
厄有关人士认为免征外汇汇出税将有利于降低本土企业融资成本和生产成本,提高厄企业市场活力和竞争力,对厄产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