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地讲,过去30多年中国学术界和政府部门有关制造业发展的热烈讨论大致就是围绕两个问题展开。一个是主要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讨论的制造业“补短”问题,另一个就是在本世纪以来讨论的制造业“转型”问题。补短问题提出的背景是,当时中国工业整体的体量还比较小,由于受到资金、技术等一系列约束,基础原材料、生产装备等行业成为制约中国制造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短板,在这种情况下,制造业发展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就是如何把这些产业做大,从而缓解其对制造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效应。进入新的世纪,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一轮景气周期,资金和成熟技术不再是制约制造业发展的稀缺资源,工业规模快速扩大,产业结构臻于完备,中国制造业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结构最完整的产业体系。这时,如何通过转型为国民创造更多的价值、改变在全球竞争中受制于人的局面,就成为中国制造业进一步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虽然如果回到30多年前改革开放的起点,也几乎没有人能够成功识别和预测实现中国制造业大发展的关键点所在。但今天回头看,我们大致可以讲,解决中国制造业补短问题的改革关键点,一是财政体制改革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二是国有企业改革以及改革利益诱致下政府高度管制的产业不断对外资和民营经济开放,从而形成了公共资本和社会资本被充分动员并大规模进入制造业的局面。按照这种逻辑,站在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周期的起点,我们很自然提出的一个问题是,如果再过20年或者30年中国制造业成功完成了转型升级,那么释放中国制造业潜在力量的改革关键点到底在哪里?
相对来说,解决转型问题比解决补短问题更具挑战性。因为从解决问题的方向看,解决补短问题的过程基本上就是重复发达国家工业快速发展的一般路径,产业发展总体上有章可循;从解决问题的动力机制看,一方面中国与发达国家主要是垂直分工关系,另一方面国内的结构调整主要是新的企业和产业部门的培育,补短作为一个能够实现帕累托改进的博弈均衡结果,对于几乎所有的经济主体都是激励相容的。转型问题则不同,从解决问题的方向看,任何发达国家的后发赶超或转型都走了与之前国家不同的道路,并在转型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制造业竞争能力;从解决问题的动力机制看,在全球竞争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转变、国内竞争由增量投资竞争向存量优胜劣汰转变的过程中,利益冲突也会变得更加尖锐。有关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讨论应当尽快锁定在识别和攻克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点上来。
按照制度演进的逻辑,思考改革关键点问题的逻辑起点,应当是分析哪些改革能够保证真正转型的、创新型的企业可以获得比不转型企业、不创新企业更高的经济回报。直截了当说,有效的旨在驱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改革方案,就是要能够促进形成创新者的“赚钱效应”。现在各级政府正在广泛采用的补贴或奖励等政策层面的措施在特定的条件下对于促进形成创新者赚钱效应也有作用,但更主要的,是要通过制度建设形成市场自身的奖优限劣、优胜劣汰的机制。不管是好的市场经济还是坏的市场经济、甚至计划经济,都可以实现适者生存。但只有好的市场经济才能实现优胜而劣汰。中国有足够庞大的制造业企业群体,有足够强烈的改善和发展的抱负,只要有足够好的竞争秩序,创新者和创新性的转型行为不断涌现不是问题,关键是形成好的竞争规则。
近年来,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常常将德国、日本作为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榜样,并大谈德国和日本企业家如何耐得住寂寞、德国和日本产业工人具有如何优秀的工匠精神。但更需要我们向德国和日本学习的,是他们的企业家精神和工业文化背后的制度基础。脱离了德国、日本的主银行公司治理体系、终身雇佣、强有力的工会、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深层次的制度性因素,无视德国、日本在工业化国家中劳动时间最短、劳资收入差距最小等典型事实,而在无序竞争、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劳资收入差距前提下徒讲企业家抱负和工匠精神,只会使工业文明成为空中楼阁。奖励创新而不是宣扬创新,才是促进创新的最有力方式。
虽然在制度层面识别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突破点是个仁者见仁的问题,但我们仍然愿意抛出我们的观点作为唤起更高水平讨论的基础。在对全球工业发展的历史、产业经济学的理论逻辑以及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面临的现实障碍进行综合考量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未来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也是中国制造业需要补的三堂课,一是严格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二是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三是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旨在解决我国收入水平提升对制造业转型升级拉动作用弱的问题。消费升级是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基本动力。但国人汹涌的海外扫货和海淘代购表明,中国快速提升的消费水平并没有完全转化为本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这其中,固然有国货品质不高、品牌积淀不够的问题,但大量的海归产品实为国内生产制造、甚至国内设计的事实也表明,消费者对国内产品的品质和品牌缺乏信任也是导致高端消费能力外流的重要原因。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探索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厂商举证、雇员对食品安全负有强制性举报责任等制度,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使规避劣质产品、不安全产品成为厂商技术路线选择和工艺选择中的首要考虑因素,解决消费者与产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重建消费者对中国本土高端品牌的信心,打通不断提升的消费水平特别是高端消费与优秀企业创新升级的信息不对称鸿沟,是中国制造业转型发展要过的第一关。
形成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实现创新者赚钱效应、驱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最有力的制度工具。实践和理论都表明,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最市场化的、最有效的、成本最低的制度安排。与各种降低研发成本的政府补贴和奖励等政策工具不同,知识产权是通过界定对创新的产权、形成创新收益预期来激励创新者开展研发投入、工程化、商业化等一系列的创新努力。与研发投入挂钩的各种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其直接的经济效果是刺激研发投入而不是创新;此外,这些政策都需要政府在创新实现以前预判谁是可能的成功创新者。结构性政策的这些固有的经济学缺陷决定了,补贴和优惠不应当也不可能成为形成创新者赚钱效应的主要工具。
相比之下,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是奖励创新实现者而不是创新投入者,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是事后的奖励,不需要任何机构对创新者进行预判。更重要的是,对知识的产权界定使得知识可以在不同的创新者之间交易。目前学术界和政府都看到了培育高技术中小企业、促进高技术创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然而,只要有效的知识产权市场没有形成,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为了实现创新收益就必须完成从基础研究、产品开发到工程化和商业化的整个创新过程。而从国外的经验看,在ICT和生物医药等高技术产业领域,在技术市场将知识产权授权或转让给商业化能力更强的大企业以实现创新收益,是大量高技术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的主导盈利模式。
因此,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发企业进行创新、有效选择创新者、形成分工合作的创新生态的最重要的制度条件。正因此,也许今天中国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已经不应该继续讨论什么是知识产权的最优保护强度,而应当研究如何制定一个可置信的时间表,在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尽可能减少新的竞争范式带来的经济冲击,毕竟今天中国相当数量的工业企业仍然严重依赖技术模仿来维持生存。
驱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第三个关键点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如果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建立消费升级对产业升级的拉动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是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那么,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就是为将社会资本引导到创新型的企业提供制度基础。创新和转型首先是一个投资过程,且往往是大规模的沉没性投资过程,投资就需要融资特别是长期性融资。有效的融资体系,包括新的金融业态和金融产品的创新,都要求有可靠的企业信息体系作为基础。近年来,中国一方面热钱汹涌,另一方面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根本上是企业信息体系缺失和政府不当管制造成的投资和融资的错配、割裂。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技术契机。改革的关键是切实消除政府部门和垄断部门之间的行政壁垒,实现信息孤岛之间的共享互通。在完善企业信用体系、规范投融资行为和政府监管行为的基础上,把资本市场的容量做大,使更多的企业可以借助社会资本的力量实现转型升级。
谈到中国制造业领域改革的关键点,就不能不讨论地方政府的目标导向问题。过去30多年中国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也充分表明地方政府行为对制造业发展的显著影响。也正因此,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是改变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标准。我们认为,如果能够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或政绩评价机制当然很好。但在目前的体制下,这种理想化的改革思路可能是无解的。首先,不同于GDP评价,创新和创新相关的科学评估事实上是异常困难的,不说科技进步贡献率、专利质量等学术上广存争议的指标,即便是研发投入这类最基本的指标都会由于统计口径的问题产生极大的随意性;其次,即便能够制定出科学的创新导向的评价标准,对地区发展施加统一的评价标准本身就违背创新的规律;还有,转型和创新都是长期投资才能见效的经济活动,如何对地方政府进行阶段性的评价?等等,都是自上而下的政绩评价体系本身难于解决的问题。
有鉴于此,我们并不认为财政体制改革或地方政府的政绩评价体系改革是未来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点。当然,我们也不否认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地方政府行为仍将是影响我国产业发展活动的重要因素。但与以前制造业补短时期的作用机制相比,如果知识产权保护、资本市场建设、消费环境建设等改革能够有效推进,则在未来的创新驱动发展阶段,地方政府的行为会更多受到来自市场竞争的压力和约束,而表现出被纠正的特点。
因此,简单地讲,我们的改革建议就是在大的体制结构保持稳定,从而尽可能使改革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的前提下,通过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的建设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格局,形成创新企业和转型企业的赚钱效应;同时,通过企业信用体系和资本市场建设,实现社会资本与创新型企业的有效对接,进而从根本上解决创新型企业和资本的转型升级动力问题。
当然,制造业转型问题,既包括动力问题,也包括能力问题。对于后一个问题,我们的建议是,对于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大企业和一部分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政府的功能主要是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基础设施投资,特别是通过建设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和体制完善的共性技术研发机构,为这些企业提供基础研究和竞争前技术支撑;而对于量大面广的一般性中小企业,政府的功能主要是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面向提升管理能力、产业工人技能和生产工艺水平的公共服务。公共资源应当更多由过去结构性的补贴和扶持政策投向公共服务体系和创新体系建设。即便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结构性政策也应当更多以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来体现,对于结构性的政策(包括目前社会上讨论较多的产业基金)的使用范围和边界都应当保持谨慎。
讨论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另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经济增长速度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系。企业转型首先要有盈利预期,有盈利预期就需要宏观上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但强调经济增长速度的必要性,并不是主张“保增长”,而是要强调创造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如果是强调“保增长”,似乎就有放弃或至少降低政策工具选择标准的含义。
理论和实践都表明,经济调整时期也是低效率企业被淘汰,从而实现优胜劣汰和产业组织结构优化的最佳时机,但也正是这个时期,政府最容易受到增长压力的驱使,干预市场经济内在的调节机制和产业自身的演进规律。“保增长”常常伴随着保护落后,而保护落后恰恰是转型升级最大的障碍。在不保护落后的前提下实现较高的增长速度,就只能靠创造新的增长动力。
未来中国经济增长潜力最大的领域在于教育、医疗、电信基础设施等行政垄断最严重却又是最能释放居民消费能力、最能体现居民消费升级方向的部门。打破这些领域的行政垄断,在增长的过程中实现社会富余资本、高端人力资源等要素供给和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是制造业转型升级顺利推进不可忽视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