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下发【2016】4号文件《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若干意见》,文件指出,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和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产业升级、稳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与纺织业最为密切相关的内容有:
1、发挥沿海地区示范带动作用,稳定传统优势产业。继续发展纺织服装、鞋类等传统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巩固传统优势, 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法制环境,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惯例的加工贸易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建立商务、环保、海关、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机制,推进加工贸易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3、引导企业优化布局,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合作。支持传统优势产业产能“走出去”,发展转口贸易和加工贸易。
在棉纺织行业中,近几年棉花加工贸易中的各类案件可谓是闹的沸沸扬扬和人心惶惶,尤其2014年以来,全国海关开展查处加工贸易渠道棉花走私、违规行为,查获一批走私棉花刑事案件,据了解,一些从事加工贸易的棉纺织企业涉案,部分案件陆续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从执法视角看,海关和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走私棉花案件,坚守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利益,行动初衷无可厚非。
从行业的视角看,如此大面积的违规行为更深层次的诱因是:近年受非市场化的棉花政策及市场的影响,企业处境艰难,以及对规则解读不到位的普遍性。由于棉纺加工工艺的特殊性,为保障产品品质符合客户要求,绝大部分纺织企业在加贸中并非以“谋求非法利益”为目的,而执法过程中的一些争议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加之各地情况不同,难免出现执法机械化、打击扩大化以及过于严苛化的情况发生,对国内棉纺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影响,并在进出口贸易上得以显现,数据显示,1~11月,我国进口棉纱216万吨,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20%,棉纱出口31.5万吨,较去年同期下降21%,纱线净进口量(进口减出口)由140万吨暴增至184万吨,增幅31%,极大程度上挤占了我国纺纱企业的市场份额,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企业反映强烈,不同视角会看到不同结果,互换视角可能更利于解决矛盾。海关和司法机关针对违规现象执法的初衷是保护国家利益,绝不是为了打击而打击,但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不能止步于“有法可依”,更应关注“良法善治”。企业和政府任何时候都非对立关系,其目的都是为了让棉花加工贸易在合理的规则内健康的发展,棉花加工贸易是棉纺织业拓展国际高端市场、探寻顶层价值链的重要途径,当前正值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希望在中央的顶层设计下,加工贸易将成为棉纺织业的一双翅膀,助力行业新常态下逆风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