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照会中国驻巴使馆经商处,通告根据外贸委员会于2016年2月19日在官方日报上发布的第12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合成纤维毯反倾销复审案作出终裁。
终裁决定对南共市税号63014000项下产品征收3.61-5.22美元/公斤的最终反倾销税,对自60011020税号下进口的长起绒织物产品继续征收96.6%的反倾销税。决议自发布日生效,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