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从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6年,兵团计划劳务用工40.75万人,与2015年计划劳务用工54.65万人相比减少13.9万人,下降明显。其中,拾花工需求量为14.34万人,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据了解,兵团工业、建筑业及服务业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由用人单位招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相关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大中专及技工院校毕业生和转业、退伍军人优先招录。农业劳务用工引进按照“行政搭台、双方自愿、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运作,以承包户和劳务经纪人引进为主,团场、连队引进为辅。
据悉,为保障劳务工利益,兵团规定劳务工与用人单位(承包户)要按规定签订《劳务协议书》,劳动报酬和违约责任在《劳务协议书》中要予以明确,同时需报所在师职业介绍(就业服务)中心备案。用人单位(承包户)负责提供劳务工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兵团及各师还要负责协调做好劳务工返乡专列运输服务工作。
近年来,随着“三化”建设快速推进,兵团每年都需要大量劳动力来支援经济建设。为保障充足的劳务用工,兵团每年提前发布用工需求,有序引进。目前,兵团已与河南、甘肃、四川、陕西、重庆等省份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