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午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31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浙江富丽达将其所持中泰化学部分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中泰集团行使,委托授权期限为 2017年5月31日至 2019年12月31日。
据披露,中泰集团持有公司 452,367,625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08%,其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5,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9%,浙江富丽达持有公司 9.50%股份,此次委托授权的标的为浙江富丽达所持中泰化学 116,352,609 股,占中泰化学总股本 5.42%,双方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后,中泰集团可行使共计 643,720,234 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
今年4月,中泰化学曾遭到鸿达兴业集团的举牌,后者于4月6日披露,其已经持有中泰化学1.07亿股,持股比例达到5%,在未来12个月,鸿达兴业集团将视具体情况进一步增持。鸿达兴业集团是国内知名的大型化工产业集团,主要从事项目投资、企业管理、策划咨询等投资性业务,兼营聚碳酸酯(PC)等化工原料的销售,是中小板上市公司鸿达兴业的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