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发布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终裁确定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为3.25% - 11.35%不等,桐昆集团获得3.25%的全国最低税率,恒逸化纤获得11.35%的最高税率。其它未被抽样的应诉企业获得7.04%的平均税率,未参与应诉企业的税率为11.35%。马来西亚企业的税率为6.36%。
本案原审立案于2016年2月27日,涉案产品中国海关编码为54023310、54023390、54024700、54026200。该产品属于合成纤维长丝纱线(缝纫线除外)类,其主要是刺绣丝线织物及其它纤维织物的原材料。根据海关数据,调查期内涉案金额2亿多美金,涉案企业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福建等省。我会于当年3月在主产地浙江召开了应诉协调会。但因应诉企业力量分散,未组织无损害抗辩。2017年初,本案初裁结果发布,调查机关拒绝给予非抽样企业平均税率。7月,我会赴印巴团组曾就该不公平待遇事宜与巴方展开交涉,说服巴方在终裁决定中进行调整。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将持续关注涉案产品出口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