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于周五(9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5号决议,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纺织品,并禁止对朝鲜出口凝析油和液化天然气,同时将限制对朝鲜出口精炼石油产品。
刊登在商务部网站的公告显示,在决议通过日(9月11日,不含当日)之前已签订书面贸易合同且在12月10日24时前办理完毕海关进口手续的,可予以放行。自12月11日零时起,不再办理上述产品进口手续(包括海关已接受申报但尚未办理口岸放行手续的货物),此后进境的上述产品一律按禁止进口货物处理。
对于凝析油和液化天然气,自本公告执行之日(9月23日)零时起,不再办理上述产品出口手续(包括海关已接受申报但尚未办理口岸放行手续的货物)。此后出境的上述产品一律按禁止出口货物处理。
商务部还表示,自10月1日起,限制对朝鲜出口精炼石油产品。10月1日-12月31日,联合国各成员国对朝鲜出口精炼石油产品不超过50万桶(合6万公吨);自2018年1月1日起,每年对朝鲜出口精炼石油产品不超过200万桶(合24万公吨)。
当接近数量上限时,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将根据出口情况发布公告,自公告执行之日起一律禁止当年对朝鲜出口精炼石油产品。
此前中国商务部称,中方一直全面、严格执行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有关涉朝决议。对于安理会9月12日通过的新决议中涉及经贸领域的制裁措施,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适时发布具体实施的措施。